民办院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学历国家是否承认?

一些本科压线的考生,因为成绩不理想,只能走三本(即民办大学、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那么民办大学、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有哪些区别,国家承认学历吗?唐山易考的黄老师来为大家解答一下吧!

一、高校有公办学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三者有什么区别?

所谓的公办大学,是指由国家举办的学校;民办高校是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则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企业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属民办性质。

民办学校则是单纯的社会组织、企业或者个人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中外合作办学则是中国大陆高校(含公办大学、民办大学、独立学院)与国外高等院校联合办学的机构。

公办大学与民办大学、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计划内的招生的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同样享受国家承认的学历待遇。

二、招生计划中哪些学校是公办院校、民办院校、独立学院?

考生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首页点击“院校库”可查到各种高校分类,“教育部直属”、“中央部委院校”、“地方院校”、“211工程”、“985工程”、“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等,除“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外,其他均是公办院校。

三、招生计划中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历国家是否承认?毕业后,输入毕业证编号能否在网站上查询?

凡列入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独立学院都必须是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教育部定期公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的名单,不具备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不能纳入国家统一招生。

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的招生列入国家计划的,其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

四、招生计划中的中外合作办学指的是哪类院校?和我国办的学校有什么不同?

目前中外合作办学有合作设立机构和合作举办项目两种形式。国家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含中国教育机构采取与相应层次和类别的外国教育机构共同制定教育教学计划,颁发中国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在中国境外实施部分教育教学活动的方式是依法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和我国办的学校不同点:中外合作办学共同制定教育教学计划,颁发中国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外国学历、学位证书。

只要在高考志愿填报书籍(各省考试院或招生办发给考生的纸质高考志愿填报书籍,包含招生院校、代码、专业、学费、学制等信息的那本书)上面有的学校,或者说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当中有的学校,那就是普通高等院校,国家承认学历的,最终会获得本科毕业证或专科毕业证,本科专业还有一本学位证书。不要轻易相信路边的招生小摊,网络上的计划外招生,以及莫名收到的录取通知书(你高考志愿没有填报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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