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艺考临近,唐山易考的老师为各位同学们整理了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相关安排,希望大家能提前了解一下,做好充分的准备迎接这次考试!
一、报考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符合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按艺术类报名,报名办法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2019〕14号)执行。未按艺术类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招生计划:
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一般不区分文科、理科,按综合编列。确需区分文、理的招生院校,应在招生简章中公布,并向我省来函说明。对于高校艺术类专业有文科或理科要求,考生未按高校要求报考而未能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三、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三种形式:一是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统考);二是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际联考);三是高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其中,选报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等艺术统考类别的,也可参加校际联考和校考专业的考试和录取;选报“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的,将不能参加艺术统考的考试和录取,也不能参加对统考成绩有要求的艺术校考专业的录取。
(一)统考
河北省对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专业实行统考。美术类统考大纲参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联考大纲》执行,音乐类、舞蹈类统考大纲分别按2018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大纲及说明》《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统考大纲及说明》执行。考生须按高考报名时选择的艺术类别参加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不能跨类报考及录取。
音乐类专业统考(分声乐统考和器乐统考)
1、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
专项(150分,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艺术类别和艺术统考细项参加相应的专项考试)、乐理(15分)、音乐素质(练耳15分,视唱20分)。
2、考生报考以下对声乐或器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相应的音乐 类专业统考。
(1)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等专业。
(2)专科专业:现代流行音乐、作曲技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表演、录音技术与艺术等专业。
(3)其中录音艺术等本科专业,录音技术与艺术等专科专业,一般应按音乐类招生。如高校招生有特殊需要,上述专业不按 音乐类招生的,须向我省来函说明,并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3、考试安排:
(1)缴费办法:
2019年12月5日至9日,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凭14位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河北经贸大学缴费平台(网址:
http://hbyytk.heuet.edu.cn)或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财务信息网(网址:http://cw.heuet.edu.cn),核对显示的“考
生号、姓名”无误后,按“二选一”要求填报专项测试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两首测试曲目及相关信息,待测试日候
考时由计算机随机选取其中一首用于测试)并在网上缴纳音乐类专业考试费320元。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
试,不能参加本年度音乐类专业统考。
(2)下载《准考证》:
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2日,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经贸大学缴费平台(网址:
http://hbyytk.heuet.edu.cn)下载本人《准考证》。
(3)考试时间、地点:
①乐理、练耳测试时间、地点
声乐考生测试时间:2019年12月29日13:30-14:00测试乐理,14:00-14:20测试练耳。
器乐考生测试时间:2019年12月29日16:00-16:30测试乐理,16:30-16:50测试练耳。
测试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第三教学楼,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②专项、视唱测试时间、地点
器乐考生自2019年12月23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声乐考生自2020年1月4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测试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音乐楼(校医院对面)。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对拒不按“二选一”规则参加测试的考生(如测试时所报二首测试曲目经专家鉴定为同一曲目;或拒不按候考时计算机随机选取的曲目参加测试的),其专项测试成绩按0分处理。
(二)校际联考:
1、经省内院校协商决定,从2020年起,共同组织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设计与表演类等四类专业的校际联考工作。承办院校由省内院校共同商议、推选产生,具体负责该类考试的命题、组考、成绩发布及复核等工作。2020年各类校际联考承办院校分别为:河北大学承办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测试(咨询电话:0312-5079698);河北师范大学承办播音与主持艺术测试(咨询电话:0311-80786666);河北科技大学承办服装设计与表演类测试(咨询电话:0311-81668135)。各类别校际联考考试安排、成绩发布等事项详见各承办院校发布的校际联考报考简章。
2、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际联考各类别涉及专业如下:
(1)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编导、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等专业;
(2)书法学:书法学等专业;
(3)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等专业;
(4)服装设计与表演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表演、模特与礼仪等专业。
(三)校考:
1、我省省统考已涉及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其中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涉及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
2、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我省不统一组织此类专业统考。
3、经批准在河北省设立校考点的高校,其专业考试统一安排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进行。按教育部规定和我省实际,考试时间从2020年2月4日开始。如果考生报考的高校(专业)在河北省设点进行专业考试,则考生只有在河北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4、高校组织校考的专业,其考试时间、地点由高校负责公布,考生可直接向高校咨询。
5、考生报考我省艺术统考涉及到的校考专业,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其中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如无法确定所报考专业是否属于艺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应先报名参加相应类别省统考。
(四)专业考试成绩有关规定:
1、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省内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统考类别涉及到的,录取时必须使用河北省统考成绩(教育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凡四类校际联考涉及的专业,省内院校必须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教育部另有规定的除外);欢迎省外高校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如省外高校和教育部有特殊规定的省内高校直接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无需考生校际联考成绩合格。
3、高校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我省统考涉及到的,须在相应类别统考合格(其中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基础上使用高校校考成绩;对于我省统考涉及不到的,直接使用高校校考成绩。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高校自行确定,校考专业成绩由高校负责通知考生。
4、2020年1月21日前公布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并确定专业统考合格标准(按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届时美术类专业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专业测试”栏目、音乐类专业考生登录河北经贸大学缴费平台(网址:http://hbyytk.heuet.edu.cn)、舞蹈类专业考生登录保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xx.bdu.edu.cn)查询省统考成绩。自2020年开始,艺术类专业统考单科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为各单科成绩之和。
5、省统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当次成绩有异议,须在承办院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事项为:是否漏评、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成绩复核不提供考生查卷服务。
6、2020年我省仍不发放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和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如需要《报考证》,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信息查询”模块,自行查询打印《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个人信息表》,代替《报考证》的功能,报名点不再盖章。
本通知内容如上。如教育部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年度招生文件执行。